李为民教授等:《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疗国际专家共识》要点解读
来源: 中国实用内科杂志 2025-08-18


摘要


肺癌发病率及死亡率均居恶性肿瘤首位,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死亡率在全球所有死亡原因中位列第三。两者具有共同的发病因素和病理生理机制,关系密切,互相影响。肺癌合并COPD(LC-COPD)共病模式显著增加了疾病全病程管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亟需以患者为中心的精准化、多学科协作综合照护模式。基于此,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肺癌学组与慢阻肺学组首次联合制定了《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疗国际专家共识》。该共识强调“癌肺同治”的重要性,并从发病机制、共病筛查、全面病情评估、综合个体化治疗策略等方面提出17项专家共识意见,为LC-COPD患者规范化诊疗策略的制定提供了有益指导。


关键词:肺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专家共识


肺癌是全球第一大癌症死因,2022年新发肺癌病例约为248.03万例,死亡病例约为181.72万例[1],我国肺癌防控形势尤为严峻[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COPD)是一种以持续气流受限为特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具有高患病率[3]、高致残率、高死亡率的“三高”特点,是导致我国人群死亡和伤残调整寿命年原因的第三位。一项荟萃分析结果显示,约28.4%~39.8%的肺癌患者合并COPD[4]。COPD是肺癌的危险因素,同时也是肺癌患者非癌症死亡的第二大常见原因[5]。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lung cancer combined by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LC-COPD)不仅显著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增加疾病全病程管理的复杂性与挑战性,更增加患者死亡风险,对预后产生不利影响。然而,针对LC-COPD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治疗策略尚未形成统一共识,迫切需要通过多学科合作,整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临床实践经验,以制定出更为精准和全面的诊疗方案,进而改善LC-COPD患者的预期寿命和生存质量。


因此,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肺癌学组和慢阻肺学组组建来自肿瘤学、呼吸病学、放射学、胸外科学和介入医学等学科领域的专家小组,基于对现有高质量临床证据的全面回顾和专家组讨论,制定并发布了《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疗国际共识》(以下简称“《共识》”)[6],以期为LC-COPD的早期筛查、综合诊疗及管理提供科学指导。本文对《共识》的核心要点进行解读,旨在为临床医师优化LC-COPD共病管理提供参考。


1、《共识》强调共病的病理生理学机制


《共识》强调肺癌和COPD具有共同的危险因素,并且发生发展都是涉及多种因素的复杂过程,可能由相同的病理生理学机制引起。这些共同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吸烟、空气污染、职业性粉尘(如煤尘、二氧化硅、石棉等无机粉尘和纺织棉尘等有机粉尘),以及既往肺部疾病史(如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结核病史)等。病理生理学机制方面,吸入暴露物通过增强氧化应激,使体内氧化-抗氧化失衡,诱发气道上皮重编程,同时通过诱导DNA损伤、抑制DNA修复机制和驱动细胞增殖,参与COPD和肺癌的发生、发展。COPD的特征性改变是气道、肺实质和肺血管的慢性炎症。慢性炎症可通过微环境中的炎症介质,造成DNA氧化损伤,同时抑制DNA修复酶表达,导致气道上皮干细胞累积致癌突变,逐步获得恶性转化潜能,增殖、抗凋亡、血管生成、侵袭、转移和免疫抑制因子的分泌,从而诱发癌变。此外,细胞衰老、端粒缩短、上皮-间充质转化、遗传易感性及表观遗传改变等多种病理生理学机制均可能参与COPD和肺癌的发生、发展。然而,LC-COPD的共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2、《共识》明确早期共病筛查方案


《共识》强调对于具有肺癌高危因素的COPD患者,应在COPD规范化治疗的基础上,进行年度低剂量螺旋CT(low dose spiral computed tomography,LDCT)肺癌筛查及随访的必要性。不同国家肺癌诊疗指南和共识对于肺癌高危人群的定义存在差异。在我国《早期肺癌诊断中国专家共识(2023年版)》[7]将肺癌高危人群界定为:年龄40~80岁,并且至少合并以下任意1项危险因素:(1)累计吸烟指数≥20包年;(2)环境或职业暴露(氡、硅、镉、砷、铍、铬、镍、石棉、柴油烟雾、煤烟、放射性元素);(3)一级亲属肺癌家族史;(4)合并COPD、弥漫性肺纤维化或陈旧性肺结核;(5)既往恶性肿瘤史;(6)长期吸入二手烟(家庭或室内工作场所,>2 h/d,至少10年)或长期暴露于厨房油烟中(炒、煎、炸等烹饪)。


在最新发表的2025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全球倡议(Global initiative for chronic obstructive lung disease,GOLD)[8]中指出,根据美国预防临床服务指南工作组(United States Preventive Services Taskforce,USPSTF)的建议,年龄在50~80岁之间、吸烟指数≥20包年的人群,无论是否戒烟及戒烟时长,均建议进行LDCT肺癌筛查。除肺癌筛查外,胸部LDCT薄层三维重建还可以提供更多关于COPD合并症的信息[8],包括:支气管扩张、冠状动脉钙化、肺动脉扩张、骨密度、肌肉量[9]、肺间质异常、食管裂孔疝和肝脏脂肪变性等。另外,对于肺癌患者,《共识》建议尽早完善肺功能检查,以实现COPD的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避免忽略COPD的规范化治疗。


3、《共识》强调“癌肺同治”理念


在LC-COPD的共病管理中,相较于单一疾病,临床评估和诊断决策更具挑战性。《共识》强调“癌肺同治”的综合治疗理念。《共识》明确指出,共病患者进行抗肿瘤治疗的同时,应关注其COPD的疾病进展与严重程度变化,并依据GOLD指南进行COPD的规范化诊疗。


目前,多项研究已有力证实,即使诊断癌症,才启动戒烟治疗,仍可显著改善肺癌患者的总生存期(overall survival,OS)[10]。同时,美国一项前瞻性研究结果显示,从启动戒烟到成功戒烟的时间越短,患者生存获益越大,调整癌症分期的影响因素后,戒烟执行时间为3个月、6个月、9个月的肿瘤患者,其死亡率分别降低22%、20%和16%[11]。另外,戒烟对COPD的自然病程影响很大,不仅可以改善患者日常症状,还可以有效降低急性加重频率[12]。因此,《共识》强调,戒烟是预防LC-COPD疾病进展、提高患者生存率的最有效干预措施。


针对共病患者,应分别评估肺癌、COPD的疾病进展和严重程度,综合考虑患者个体情况,明确诊疗决策中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大多数情况下,肺癌是主要矛盾。然而,在疾病的特定阶段,如大气道病变、肺栓塞、特发性肺纤维化以及COPD急性加重(acute exacerbation of 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AECOPD)等,“急性”合并症亦需紧急管理。因此,在临床实践中,“癌肺同治”的综合治疗策略应贯穿共病管理的全周期,“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之间可能发生相互转化。


由于肿瘤细胞的基因组和肿瘤微环境可能随着癌症进展动态演变[13],因此《共识》强调,在LC-COPD共病管理中,需要动态监测评估患者的病理学类型、基因状态、免疫状态和肺功能变化,以跟踪疾病进展和对治疗的耐药性模式,调整治疗策略,改善患者预后。


4、《共识》推荐积极的COPD治疗


与单纯抗肿瘤治疗相比,LC-COPD患者进行抗肿瘤治疗联合规范化COPD治疗,可显著提高患者的无疾病进展时间(progression-free survival,PFS)及OS[14]。因此,针对我国普遍存在“重视肺癌,未关注COPD治疗”的现状,《共识》特别强调,无论肺癌分期如何,一旦诊断COPD,均推荐采用以支气管扩张剂为基础的吸入治疗,联合非药物治疗(如戒烟、脱离有害因素接触、疫苗接种、呼吸康复、氧疗等)。治疗方案需根据患者临床症状、肺功能、急性加重风险、合并症和外周血嗜酸粒细胞计数进行个体化评估和定期调整。


由于LC-COPD患者的急性加重风险是单纯COPD患者的1.85倍[15]。因此,《共识》推荐,LCCOPD患者需要更积极的初始治疗方案,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ong-acting β2-agonist,LABA)+长效胆碱能受体拮抗剂(long-acting muscarinic antagonist,LAMA)或LABA+LAMA+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nhaled corticosteroids,ICS)。2020年版《中国胸外科围手术期气道管理指南》中指出,在围手术期,三联疗法(LABA+LAMA+ICS)较二联疗法(LABA+LAMA),能更好地改善LC-COPD患者的肺功能,降低气道高反应性,缓解术后咳嗽[16]。在AECOPD期间,《共识》推荐应去除诱因,根据严重程度评估和进行临床分级,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共病管理应从单一疾病为中心和专科精细化诊疗转向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综合照护模式[17]。鉴于LC-COPD患者治疗药物方案的复杂性,既要重视药物治疗的有效性,更要重视肺保护。《共识》进一步强调了对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严密监测的必要性。部分抗肿瘤药物(如培美曲塞等化疗药物,安罗替尼、奥希替尼等小分子激酶抑制剂,纳武利尤单抗、帕博利珠单抗等单抗类药物)及COPD治疗药物(如β2受体激动剂)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在病情需要合并用药时,应密切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部分COPD治疗药物(如伏立康唑、伊曲康唑)与抗肿瘤药物连用可能增加化疗药物毒性,应避免联合使用或谨慎使用。


5、《共识》推荐全面病情评估及肿瘤精准治疗


针对LC-COPD患者的抗肿瘤治疗,《共识》分别从化疗、靶向治疗、抗血管生成治疗、免疫治疗、介入治疗(早期肺癌的介入治疗、晚期肺癌的姑息性介入治疗、介入性肺减容术)、放射疗法及手术治疗等7个方面,为临床医师全面评估患者病情,制定精准个性化诊疗策略,提供切实可行的科学指导和建议。


5.1 化疗方面


应充分考虑肺癌临床分期、病理学类型、体力活动状况(performance status,PS)评分和COPD状态。对于稳定期COPD患者(GOLD COPD A组、B组),参考肺癌指南的化疗方案,选用含铂双药或去铂单药化疗方案。当PS评分为3~4分,且COPD控制极差(GOLD COPD E组)时,《共识》不建议使用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建议对症治疗或参加相关临床试验。


5.2 靶向治疗方面


应根据不同分期、病理学类型推荐基因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优先靶向治疗。我国2021年发表的《重症肺癌国际共识(第一版)》[18]中指出,使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yrosine kinase inhibitors,TKI)及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naplastic lymphoma kinase,ALK)-TKI可延长PS评分大于2分患者的生存期,且患者耐受性较好。因此,靶向治疗在重症肺癌患者中是可行的。当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时,《共识》推荐尽可能选择肺毒性低的靶向药物。用药前应积极识别、排查TKI诱发间质性肺病(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ILD)的风险因素(如PS评分≥2分、男性、年龄大于60岁、有吸烟史、基础合并ILD、伴有肺部感染、启动抗肿瘤治疗1年内、有放疗、化疗史及联合或序贯免疫治疗史)[19-21],酌情使用TKI,同时密切监测TKI-ILD的发生。如果靶向治疗耐药,需二次活组织检查,应提前评估患者共病状态是否耐受有创操作。若组织标本不可及,可考虑利用血浆循环肿瘤DNA(circulating tumor DNA,ctDNA)作为替代方法。如患者出现AECOPD,依据《共识》提出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转化的原则,优先解决患者的“急症”问题,可酌情暂缓肿瘤相关治疗。


5.3 抗血管生成治疗方面


应充分考虑具体药物的适应证和禁忌证,根据患者具体病理学分类和临床分期,联合抗血管生成治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COPD住院患者发生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的风险增加,且容易合并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疾病[7],因此,《共识》强调,LC-COPD患者在抗血管生成治疗期间,应动态监测患者血压,密切关注其尿蛋白水平。


5.4 免疫治疗方面


《共识》指出应考虑肺癌临床分期、病理学类型、PS评分和COPD状态,遵循美国国立癌症综合网络(National Comprehensive Cancer Network,NCCN)、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ASCO)等指南的适应证,当COPD病情处于稳定期时,可行免疫单药或免疫联合治疗。一项纳入9项队列研究,1044例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系统评价已证实,LC-COPD患者接受免疫治疗后,较单纯肺癌患者PFS、OS和客观缓解率(objective response rate,ORR)均显著改善[22]。这可能由于COPD可以影响肿瘤免疫微环境(tumor immune microenvironment,TIME),包括:辅助性T细胞1型(T-helper cell type 1,Th1)/辅助性T细胞2型(Th2)比率变化,CD8+细胞PD-1表达水平升高,CD8+肿瘤浸润淋巴细胞耗竭更明显,调节性T细胞(regulatory T cells,Treg)/辅助性T细胞17型(Th17)失衡等[22-23]。而免疫疗法能够逆转肿瘤患者T淋巴细胞耗竭状态,恢复T淋巴细胞活性,进而促进肿瘤消退。然而,LC-COPD患者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相关肺炎(checkpoint inhibitor pneumonitis,CIP)的发生率高于非COPD患者。因此,《共识》强调,接受免疫治疗的LC-COPD患者,应定期完善胸部CT、肺功能检查、SpO2检测等评估,警惕CIP的可能性。


5.5 介入治疗方面


《共识》推荐早期肺癌患者,如因肺功能受损等原因,无法耐受手术或根治性放疗,可根据肿瘤位置、大小和临床分期等具体情况考虑介入治疗,包括:射频消融术、微波消融术和冷冻消融术等。针对中晚期LC-COPD患者,充分评估病情后,可行的姑息性介入治疗包括氩等离子体凝固术、光动力治疗、冷冻消融术等,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另外,经支气管镜热蒸汽消融术(bronchoscopic thermal vapor ablation,BTVA),一种被广泛认可的微创肺减容术,主要用于治疗重度肺气肿患者。近期已被证实在肺癌病灶的微创消融方面展现巨大潜力,为肺癌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5.6 放射疗法方面


《共识》推荐,因肺功能受损等原因不可手术的LC-COPD患者,可酌情考虑适宜的放射综合治疗。多项回顾性研究已证实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tereotactic body radiation therapy,SBRT),也称立体定向消融放疗(stereotactic ablative radiotherapy,SABR),在LC-COPD的患者中是安全、可耐受的[24]。因此,针对LC-COPD患者,特别是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1 second,FEV1)<30%的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考虑实施SBRT。局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采用常规放疗。接受放疗时应重点关注肺功能评估和监测。


5.7 手术治疗方面


《共识》强调LC-COPD患者应完善术前心肺功能检测,进行详尽的术中、术后风险评估[25],加强围手术期管理,在多学科团队基础上施行合适的微创手术。关于围手术期,《共识》推荐术前至少4周戒烟,术前2周使用吸入式LABA或LAMA(必要时联用ICS和静脉注射茶碱),术后合理预防性使用抗生素,以提升围手术期的安全性,改善患者预后。另外,肺康复训练可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体能和机能,并有效缓解患者焦虑和抑郁情绪[19]。


6、结语


肺癌与COPD存在共同的发病因素和病理生理学机制,关系密切,直接影响肺癌患者的治疗选择、生活质量与生存状况。目前对LC-COPD的关注和认识尚不足,医患“重肺癌治疗,轻COPD治疗”明显,同时共病组合又进一步增加了疾病全病程管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共识》强调了“共病兼治”“癌肺同治”的理念,从发病机制、共病筛查、全面病情评估、综合个体化治疗策略等方面共提出了17项专家共识,基于循证研究填补了国内外LC-COPD综合诊疗方案的空白,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建议。同时,《共识》也为未来的进一步研究指明方向,部分领域尚缺乏高等级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亟需开展更多前瞻性、大样本、高质量研究。


参考文献(略)


作者:杨澜,刘丹,李为民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本文刊登于《中国实用内科杂志》2025年第45卷第6期标准与解读栏目

基金项目:四大慢病重大专项(2023ZD0506100);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2024NSFSC1528);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和共病全国重点实验室1·3·5基金(RHM24101)

DOI:10.19538/j.nk2025060108


引用本文:杨澜,刘丹,李为民. 《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疗国际专家共识》要点解读[J]. 中国实用内科杂志, 2025, 45(6): 498-502.


本文转载自订阅号「中国实用内科杂志」(ID:zgsynkzz)

原链接戳:标准与解读 | 《肺癌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疗国际专家共识》要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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