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治愈”目标下,生物制剂何时启动可更大化获益?
来源: 呼吸界 03-18


引言


重度哮喘患者单纯症状控制已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国内外最新指南均明确“临床治愈”成为核心治疗目标,从症状、急性发作、肺功能和激素使用4个维度展开[1,2]。既往研究显示,与基线未使用生物制剂且在 1 年随访期间仍未使用生物制剂的患者相比,使用生物制剂可使重度哮喘“临床治愈”率提升约 2.4 倍[3]。但国内外指南在重度哮喘生物制剂启动时机上存在分歧,GINA 2025 建议高剂量 ICS/LABA 控制不佳时加用,中国指南则指出中剂量 ICS - 福莫特罗仍不能控制的重度哮喘患者可考虑联合使用[1,2]。本文将结合最新临床证据,探讨生物制剂的最佳启动时机,为重度哮喘患者实现长期缓解、助力“临床治愈”提供参考。


高剂量ICS/LABA获益有限,风险增加


一项聚焦重度哮喘治疗方案剂量与疗效、安全性关联的 Meta 分析提出 ——高剂量ICS/LABA治疗方案获益有限,副作用风险升高。


研究纳入青少年及成人中重度哮喘患者(部分含轻中度患者),以丙酸氟替卡松、布地奈德等常用 ICS 为干预药物,设置低、中、高、极高多剂量梯度对比,从重度急性发作风险、肺功能指标(FEV₁、PEF)、急救药物使用等疗效维度,以及肾上腺功能不全、白内障、糖尿病等全身性不良反应维度展开全面评估。研究结果显示,中剂量 ICS/LABA 已能发挥近 90% 的临床疗效,当剂量进一步提升至高水平时疗效有限,且副作用风险增加[4]



图1 ICS在疗效与不良反应不同结果上的剂量反应曲线示意图[4]

*低剂量:低于推荐剂量范围的下限;中等剂量:处于推荐剂量范围的中值;高剂量:高于推荐剂量范围的上限


同时,高剂量ICS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一项观察性研究表明,日常使用高剂量 ICS,肺炎风险较未使用 ICS/OCS 的患者增加 65%,骨质疏松风险升高 23%,2 型糖尿病风险也上升 11%[5]


重度哮喘生物制剂早期介入,预防不可逆气道损伤


长期以来,传统哮喘缓解定义过度依赖症状、肺功能和激素使用情况,存在明显局限:既无法区分可逆的疾病活动与不可逆的结构性损伤,也只能进行回顾性疗效判断,难以指导前瞻性的疾病修饰干预,导致临床中生物制剂常被延迟至 “气道损伤已形成” 时才启用,错失最佳治疗时机[6]


最新研究提出的重度哮喘缓解概念框架,明确了疾病从可逆到不可逆的 4 个关键病理生理驱动域 —— 气道高反应性、气道免疫高反应性、免疫重塑、结构重塑,清晰划分出 “可干预的疾病活动” 与 “不可逆的疾病损伤” 边界。重度哮喘尽早启用生物制剂,能通过抑制免疫高反应、阻断免疫与结构重塑,从根源延缓甚至预防不可逆气道损伤,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缓解,而非仅控制短期症状[6]



*疾病修饰治疗(DMT):一种针对疾病根本病理机制的治疗策略,旨在通过干预疾病的发展过程,减缓、阻止或逆转疾病的进展,而非仅仅缓解症状。

# 高风险哮喘(at-risk asthma)阶段:定义为一种机制性重构和预防干预的窗口。哮喘进展中的关键可逆阶段,特征是疾病活动度高,免疫重塑或结构重塑已启动但尚未不可逆,是预防性干预的最佳窗口

图2 哮喘中重塑与合并症的发展轨迹及预防性干预的窗口期[6]


尽早启用生物制剂,患者获益良好


美国 CHRONICLE 观察性研究显示,重度哮喘患者从确诊到启动生物制剂的间隔时间<3 年时,年急性发作率整体降低 72%;而间隔时间≥3 年时,年急性发作率仅降低 49%[7]。 



图3 重症哮喘发病至首次使用生物制剂间隔时间<3 年的患者(左侧)重症哮喘发病至首次使用生物制剂间隔时间≥3 年的患者(右侧)[7]


另一项西班牙真实世界观察性研究,纳入 318 例重度哮喘患者,每 4 周皮下注射 100mg 抗IL-5单抗、持续 12 个月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结果显示,318 例重度哮喘患者接受生物制剂治疗 12 个月后,FEV₁% 均有提升 —— 病程≤10 年的患者,FEV₁% 从 74.73% 提升至 87.03%,而病程≥34 年的患者仅从 66.35% 提升至 73.74%,证明早期干预能更好地保护肺功能[8]


从哮喘确诊到启动抗IL-5单抗治疗的时间分组:Q1 组(病程≤10 年),Q2 组(病程11–20年 ),Q3 组(21–33 年),Q4 组(≥34 年)

图4 生物制剂治疗 12 个月时FEV₁%均值变化[8]


重度哮喘患者加用生物制剂,实现“临床治愈“目标


一项多国真实世界观察性研究(XALOC-1),纳入1070例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接受抗IL-5R单抗每 8 周一次治疗,随访 96 周评估临床治愈效果。结果显示:生物制剂治疗后患者可实现临床治愈目标 ——48 周时整体患者中 39%达到 “无急性发作、无维持口服糖皮质激素使用,且哮喘控制良好” 的三项临床治愈标准,48周时生物制剂初治组(既往未接受过生物制剂治疗)临床治愈率 43%、生物制剂经治组(既往接受过生物制剂治疗)患者 32%;96 周时整体患者中仍有31%维持临床治愈[9]



*三项临床治愈标准:无急性发作、无维持口服糖皮质激素使用,且哮喘控制良好(ACT 评分≥20 或 ACQ-6 评分≤0.75)

图5 不同时间点及不同生物制剂使用史患者达到三项临床治愈标准*的比例[9]


另一项多国真实世界回顾性研究(REMI-M),纳入 303 例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患者,接受抗IL-5单抗每 4 周一次治疗,随访24个月评估临床治愈效果。结果显示:生物制剂治疗后患者可实现临床治愈目标 ——12个月时,43.2% 的患者达到“无急性发作、无口服糖皮质激素使用、哮喘控制测试(ACT)≥20分”的三项临床治愈标准;24个月时,仍有29.7%的患者维持临床治愈[10]



图6 治疗12个月与24个月达到三项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比例、以及实现维持临床治愈的患者比例[10]


注意:以上研究结果来自不同研究,不能进行直接比较。


总结


“临床治愈”为重度哮喘核心治疗目标,传统高剂量 ICS/LABA 方案疗效存在平台期且存在安全性风险。生物制剂靶向疾病根源,重度哮喘 “高风险阶段”为干预窗口。临床证据表明,重度哮喘尽早启动生物制剂可降低急性发作率、改善肺功能,通过阻断重塑进程延缓不可逆气道损伤,为患者长期缓解提供关键支撑。



参考文献


1. GINA. Global Strategy for Asthma Management and Prevention.updated 2025.

2.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25,48(3):208-248. 

3. Milger K, et al. J Allergy Clin Immunol Pract. 2023 Sep;11(9):2701-2712.e2.

4. Richard Beasley, et al.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19 Jun 15;199(12)1471-1477

5. von Bülow A, Hansen S, Sandin P, et al. J Allergy Clin Immunol Pract. 2025;13(7):1609-1619.e5.

6. Porsbjerg C, et al. Lancet Respir Med. 2025 Nov;13(11):1026-1040.

7. A. Mohan, et al. 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 2024;209:A6699.

8. González-Barcala FJ, Bobolea I, Domínguez-Ortega J, et al. ERJ Open Res. 2025;11(1):00211-2024.

9. Pelaia G, et al. Chest. 2025 Jul;168(1):19-32.

10. Crimi C, et al. J Allergy Clin Immunol Pract. 2024 Dec;12(12):3315-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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