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EOS)计数升高是重度哮喘患者中常见的实验室表现。血EOS作为2型炎症的重要生物标志物,在哮喘诊断分型及生物制剂选择中具有关键价值[1]。然而,EOS升高并非哮喘的特异性指标,多种疾病均可能导致外周血EOS增高,且检测结果易受糖皮质激素使用、呼吸道感染等因素干扰[1,2]。
因此,面对反复血EOS升高的患者,临床需建立系统化评估思路——从确认哮喘诊断、排查类似疾病,到规范检测流程、明确2型炎症内型,再到精准选择生物制剂及动态评估疗效。本文依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围绕上述诊疗链条逐一展开,为临床提供实践参考。
首先需明确哮喘诊断,排除类似疾病
哮喘诊断需要符合反复喘息、气促、胸闷、咳嗽等临床表现,同时具备可变气流受限的客观证据,并排除其他疾病。客观证据包括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激发试验阳性等[1]。
哮喘应与ABPA、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等类似疾病鉴别,部分地区还需考虑肺寄生虫病。同时评估鼻炎、鼻窦炎、鼻息肉、支气管扩张症等共患疾病[1]。对于伴外周血EOS和总IgE异常升高的哮喘患者,应及时检测曲霉特异性IgE,排查ABPA的可能性[2]。
若进一步考虑重度哮喘,不能把“症状重”或“EOS高”直接等同于重度哮喘。重度哮喘是指连续3个月及以上规范使用中-高剂量ICS-LABA,并针对共患疾病和环境因素进行处理后仍未控制,或者在高剂量ICS-LABA降级时出现加重的哮喘[1]。
评估分型:血EOS是判定2型炎症的核心依据[1]
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150/μl可作为判定嗜酸性粒细胞表型或2型炎症内型的依据,亦可作为评估抗炎治疗效果和启动及评估生物靶向药物是否有效的指标之一。
指南明确指出,满足下列任一指标可作为2型炎症的判断依据:(1)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150/μl;(2)诱导痰EOS比例≥2.5%;(3)FeNO≥20 ppb;(4)过敏原驱动。
血EOS检测简单易行,但可能会受到治疗和疾病状态影响。检测应尽可能安排在全身糖皮质激素使用前,或治疗后停药至少1-2周,或在使用最低剂量OCS时进行,以减少药物干扰;血EOS还容易受到呼吸道感染影响,无法排除相关感染时可考虑重复检测。对于重度哮喘患者,建议每3个月检测血EOS计数,以动态评估炎症状态和治疗反应。
生物制剂选择:综合生物标志物与共病特征精准选药[1]
在中‑高剂量ICS‑LABA或者联合LAMA仍未达到哮喘控制的重度哮喘患者,可根据2型炎症 特点及共病等情况选择合适的生物靶向药物。
抗IgE单抗:适用于吸入中-高剂量ICS并联合其他控制药物后症状仍未控制、 血清总IgE升高的中重度过敏性哮喘。
抗IL-5单抗:推荐用于 外周血EOS≥150/μl或≥300/μl的重度哮喘,能够减少急性发作、急诊或住院事件及OCS用量,并改善哮喘控制和肺功能。
抗IL-5Rα单抗:可用于 外周血EOS≥150/μl的重度哮喘;合并持续气流受限、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RSwNP)、OCS维持治疗或既往急性发作频繁者患者疗效显著。
抗IL-4Rα单抗:推荐用于控制不佳的重度哮喘患者,其 2 型炎症生物标志物高于特定水平(如血EOS≥150/μl 且≤1 500/μl;或 FeNO≥25 ppb);或需要 OCS 进行维持治疗的哮喘患者。
抗TSLP单抗:适用于≥12岁的 重度哮喘患者,可减少2型和非2型重度哮喘患者的急性发作。
疗效评估与长期管理:动态监测,及时调整方案[1]
生物制剂启用后,需进行系统的疗效评估。对2型炎症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反应良好的重度哮喘患者, 可以优先考虑减少和停止OCS维持治疗,酌情减少ICS-LABA维持剂量,但不应停止ICS-LABA的维持治疗。同时 每3~6个月对哮喘患者进行疗效、不良反应及患者喜好等评估。
如患者对于生物靶向药物治疗反应不佳或无2型炎症特征,则需在停止原有生物靶向药物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明确是否存在诊断错误或共病未控制,再次评估吸入依从性、吸入技术以及过敏原和危险因素是否控制。
总结
在哮喘诊疗中,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EOS)反复升高通常提示嗜酸性粒细胞表型或2型炎症,但“EOS升高”并不等同于哮喘诊断明确,也不能直接作为判定重度哮喘或选择生物制剂的唯一依据。糖皮质激素治疗、呼吸道感染等因素均可能影响血EOS水平,部分伴EOS升高的疾病也可能出现类似哮喘的临床表现。因此,临床需在明确哮喘诊断的基础上,规范检测血EOS,排除相关疾病和干扰因素,并结合其他炎症标志物、共患疾病及既往治疗反应进行综合评估,进而完成炎症分型与生物制剂的个体化选择。
参考文献
1. 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4年版)[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 2025, 48(3): 208-248.
2. 嗜酸粒细胞增多相关性肺疾病诊疗中国专家共识[J]. 中华医学杂志,2022,102(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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