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售烟」罚单!商家被罚3万元!媒体呼吁首例罚单勿成孤本
来源: 呼吸界 2018-07-27

近日,深圳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峦所对一家
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商家,罚款3万元,成为全国首例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被罚的案例
。6月27日,在深圳开展的控烟督查行动中,暗访人员发现,有身穿校服的未成年人,在万众百货收银台购买香烟,但售货员并未阻止,反而把烟卖给了对方……


图片来源 | @中国新闻网 微博截图


执法人员介绍,此次处罚,获得了周边居民的认同,同时也是一次特别好的普法教育。周边市民认为,只要是大人都会支持。抽烟谁都知道不好、有害处,小孩更不能抽,肯定不能卖烟给小孩,罚是要罚重一点。


图片来源 | 部分微博网友观点


专家表示,青少年吸烟容易成瘾。成年后,还会增加罹患精神类疾病的风险。青少年期是一个脑部发育时期,这期间是大脑的易损期,和烟草相互作用,特别容易成瘾,而且比成年人还要容易成瘾。


于2013年10月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中国通过的首部城市全面控烟条例。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出售烟草制品。


然而,深圳市控烟办近日发布的《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显示,超9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的商家不到一半;超过7成有吸烟习惯的学生表示,自己在买烟时从未被拒绝。


数据来源:深圳市控烟办


据了解,深圳市已经启动《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工作,增加「幼儿园、中小学校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任何形式的烟草制品,包括电子烟」等,将是修订的内容之一。 (来源:央视新闻)


对此,燕赵晚报也做了「首例罚单勿成孤本」的呼吁:


调查显示,竟有八成售烟点未拒绝未成年人买烟其中的原因,有唯利是图的,也可能有因社会大环境影响而对烟草危害意识程度不够,但管理缺失,执法不严显然是更大的原因。假如,向未成年人售烟被查到一次就可能付出被罚数万元的代价,经营者们怎会不当回事?控烟,有关公众健康,更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这个问题当然应该从娃娃抓起。而控烟从娃娃抓起,就必须重点解决向娃娃售烟的问题。控烟、控烟,讲了多年、控了多年,现在终于将出现全国第一张面向违规经营者的「向未成年人售烟罚单」,一方面,我们为官方控烟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加大而欣慰,另一方面则期待,这样的案例,不要成为孤本,而应成为一种常态


2007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已规定,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烟酒,违者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时至今日,全国只有近20个城市出台了处罚细则。也就是说,其他地方的执法部门即便有心严厉处罚向未成年人售烟者,仍缺少可操作的处罚依据。控烟问题上的「慢半拍」,实际上是对烟草危害健康、危害未成年人问题的危机感的严重「滞后」。


文字内容来源:央视新闻、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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